冠状动脉造影

医院河南国网电力省直门诊慢


鉴定公告

河南国网电力省直参保职工: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集中申报及鉴定流程的通知》(豫社保35号)要求,我院于近期进行河南国网电力省直参保职工,年下半年门诊慢性病集中申报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申报时间

10月19日—10月31日(节假日除外)

适用人群

符合门诊规定病种范围的河南国网电力省直参保职工

申报地点

医院七号楼一楼医保办

申请报名时需要携带的材料

(一)身份证复印件1张

(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原件1份(由住院主管医生开具)

(三)申请人携带患者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件1份(与申请病种有关的病历,一个病种一份病历,医院病案复印章)。

温馨提示:行动不便或卧床不起的患者可由家医院申请。如病历时间超过一年,患者需再提供近一年内与申请病种相关的检查资料。曾经行PTCA、sTENT、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或冠状动脉造影术的,需提供相关病历手术记录。

注:每张申请表只能填报一个病种,每病种分别准备一套病历。

请您谨遵上述要求,并相互转告过期不予办理。

-

医院医保办

年10月19日

附:

门诊慢性病集中申报病种

1、肾病综合征

2、冠状动脉硬化性心脏病

3、Ⅱ期及以上高血压病

4、慢性心力衰竭

5、高脂血症

6、慢性支气管炎

7、慢性肺源性心脏病

8、肺间质纤维化

9、帕金森氏病

10、急性脑血管后遗症

11、血管性痴呆

12、糖尿病

13、肝硬化

14、自身免疫性肝炎

15、类风温性关节炎

16、强直性脊柱炎

17、系统生红斑狼疮

18、前列腺增生(中重度)

19、视网膜静脉阻塞

20、抑郁症(中重度)

日常申报病种

1、恶性肿瘤

2、慢性肾功能不全(透析、非透析)

3、冠心病(冠状动脉搭桥、支架置入术后)

4、异体器官移植

5、结核病

6、精神分裂症

7、分裂情感性障碍

8、持久的妄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

9、双相(情感)障碍

10、癫痫所致精神障碍

11、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

12、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13、再生障碍性贫血

14、炎症性肠病(慢性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

15、甲状腺功能亢进

注意事项:

以上15种疾病为随时申报,不再参加年度集中申报。

作者丨李萌(医保办)

编辑丨吴玉影

责任编辑丨张咏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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